
講者/蔡佳珊(上下游記者)
記錄/鄭毓璇、宋小海
活動時間/2020.09.16
文字紀錄發布時間/2020.09.29
近年來,台灣因光電面板與漁塭、農地共生的問題吵得沸沸揚揚,光電業者投注大量資本及設施,引發破壞農村產業、生態的質疑,而政府 7 月加強管制農地變更,則又引發光電業者批為「七七事變」,認為不利推動再生能源發展。在這樣的背景下,台南新芽於 2020 年 9 月 16 日晚間舉辦「農地種電,破碎的農地?上下游光電侵農調查報導分享會」,邀請農業網路媒體「上下游」記者蔡佳珊主講,使民眾深入了解農電共生的問題所在。
台南作為農業重地,擁有全台最大耕地面積,然而隨著農電共生政策推動,光電面板開始切割、佔據原本完整的大片農地,這樣的現象也讓上下游在去年 5 月開始著手進行追蹤報導。蔡佳珊表示,最初調查即從台南開始,後續採訪範圍再擴及屏東等地。採訪過程中亦有關心此事的在地居民一同紀錄,更從 google 地圖發現更多被光電面板影響的農地,最後蒐集超過 100 多個農電共生現場。
「農地農用是天經地義的,我沒想到綠能與農業會有所衝突。」蔡佳珊說,台灣的農地安全存量應該有 78 至 81 萬公頃,但現今只剩 57 萬公頃,已禁不起再流失。除了違章工廠、科學園區、假農舍的數量越來越多,現在光電產業也加入佔用農地的行列。至今年四月為止,全國的地面型光電裝置容量為 0.91 GW [1] ,而台南與屏東的農地光電即貢獻了 0.74 GW、超過 80 %,但我們期待的地面型光電,應該是架設在掩埋場、廢棄的工業區,而不是在一般的農田上。
蔡佳珊分析,農地種電可粗分四種樣態,包括:變更地目、660、都市農業區、農業設施附屬綠能等類型。在「變更地目」類型中,台南市政府即經常舉辦說明會,鼓勵光電業者進行農地變更,但農地一旦變更就難再變回;屏東縣政府則在東港鎮、林邊鄉、佳冬鄉及枋寮鄉,以農委會公告之「嚴重地層下陷地區」為名,推動設置綠能設施,但實際上有下陷問題的多在沿海地區,但縣府作法即使得四鄉鎮適合農作的地區,也因光電設施進駐而受到破壞。
「660」政策為我國的法規允許,每一塊農地都可以蓋上660平方公尺(以下簡稱 660)的再生能源相關設施,只有特定農業區除外。蔡佳珊指出,這樣的規定導致業者及地主為了增加種電面積而將農地切割,造成農地破碎、地景混亂,對當地景色風貌產生非常大的影響。
在「都市計畫區」類型中,如台南市法規允許都計農業區的土地可申請再生能源設施,面積可做到 0.3 公頃。對此蔡佳珊說,在採訪個案即有官田青農面臨地主收回土地改為種電,另外台南官田水雉園區長年推動生態復育。而水雉數量好不容易恢復至上千隻,而目前官田已有多件光電案申請,恐將影響水雉賴以棲息的菱角田環境。「農業設施附屬綠能」規定至今形成另一種「假種田真種電」現象,有許多光電板下隨便種植、甚至根本沒種作物、被查到沒種植作物的光電板會被廢除案場,但後續土地許多成為廢墟,並未恢復農用。
蔡佳珊指出,先進國家為了維持地景完整,規定農地不准變更,也非常注重農業多功能性,像是:糧食安全、生態環境、歷史文化、景觀維護等,還會給於農民補貼,歐盟甚至用一半的預算補貼農民;台灣應該更加重視農村魅力經濟,觀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,不要讓老一輩覺得農村無望放棄土地,也不要當年輕人看到農村潛力時卻被驅逐。
蔡佳珊說,光電發展為市場化導向,商業操作當然往成本最低的地方走,農地、濕地、森林、埤塘、山坡地首當其衛,這當然對生態造成巨大的災害,農村文化、傳統價值和風景地貌都會被影響。整體缺乏上位整體規劃,光電業者到處衝撞,不時惹議也導致綠能汙名化。其他綠色能源的發展應加速,像是:地熱、沼氣、風能、生質能等。最重要的讓光電去對的地方!
活動現場多位與會者進行提問,包括台南市政府經發局科長郭坤助也報名與會,在會後討論中簡要分析綠電發展、屋頂型光電所面臨的限制及可能。另有參與者表示,雖然記者分享中提到青農希望案例,但多數農地供做光電使用,是因為多數年輕人不想投入務農,老農覺得與其荒廢農地、不如提供給光電業者,這種情形應如何改善?
蔡佳珊回答說,其實不是沒有年輕人要做,只是他們找不到地,另外老農覺得為何要租給不認識的人?對老農而言,因為過去台灣「耕者有其田」的政策歷史印象,最後土地所有權轉為佃農,讓老農現在深怕土地出租其他務農者,以致目前老農與承租土地的青農,不少欠缺明確白紙黑字。
蔡佳珊認為,農政單位還有很多沒有做好的地方,他們應該去減低農民的疑慮以及提升農民的競爭力,像是加強農產外銷。我們不該寄望光電業者「拯救」農業,那只會讓農業體質更弱,從事農業低迷應該是農業自己該想辦法解決。
▨ 備註[1] GW 為電量單位,即 10 億瓦。